觀光局說,事前的評估分析從2011年就不間斷地與旅行業界代表座談,協議簽署前共計舉辦9場次,就開放的範圍及對象、正負面影響及效益等議題與旅行業界交換意見。
觀光局指出,部分業者擔心大陸旅行社多為國營企業,經濟量體大,開放來台投資恐挾其雄厚資金影響市場秩序、形成寡占或壟斷之虞。但依據經濟部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規定,大陸投資人申請案件在經濟上具有獨占、寡占或壟斷性地位等情事者,得禁止其投資。
觀光局表示,將訂定針對陸資旅行社的管理辦法以完備審查機制。
觀光局說,目前僅開放大陸設3家旅行社,經營範圍為「國人在台旅遊活動」,也僅可經營「乙種」旅行業業務,並不包括「綜合」、「甲種」旅行業的代售國際機票、招攬國人出國旅遊、接待外國及大陸旅客來台旅遊等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