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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署發居留證 老夫妻免別離

中央社/ 2013.07.10 00:00
(中央社記者林恆立南投縣10日電)印尼婦女阿珍與南投縣民阿俊結婚卻未辦相關手續,以致阿珍逾期停留至今23年,移民署今天發給居留證,讓老夫妻無憂生活。

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南投縣服務站辦理行動列車便民服務方案,今天來到南投縣埔里鎮阿俊的家裡,核發載明可以在台工作的外僑居留證給阿珍。

阿俊40年前服兵役時操作新型煙霧彈,不慎造成顏面及身體嚴重受傷,退伍後一直不敢奢望有老婆,直到媒人把來自印尼的阿珍介紹給他。

阿俊覺得阿珍個性樸實,於是結為連理,但因媒人未協助辦理各項手續,導致阿珍逾期停留至今23年,年紀分別已61歲及55歲的夫妻為此困擾不已,深怕哪一天會面臨別離。

前埔里鎮代表會主席潘淑玫得知這對夫妻情況後向移民署南投縣服務站主任江榮堡求助,希望共同尋求解決方法,讓家庭完整,老夫妻不必分離。

江榮堡認為,協助解決新移民的困擾與枷鎖,本就是移民署應做的工作,經查訪後,發現阿俊沒有申請殘障手冊能獨立謀生,實在難能可貴,且夫妻情深、彼此恩愛。

移民署評估後,決定以發給中華民國外僑居留證方式解決他們的困擾,當江榮堡將阿珍的居留證送到家時,夫妻倆互相擁抱,欣喜之情溢於言表;兩人緊握得來不易的居留證,頻頻感謝大家的幫忙。1020710

(移民署提供)中央社記者林恆立南投縣傳真 102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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