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公布的起訴書指出,28歲的陳男在今年1月間涉嫌侵入女士官的宿舍寢室,持相機拍攝女方放在衣櫃中的內衣褲相片,後來他因心儀另名女士官,在同年2月間,侵入女方的宿舍寢室及女生宿舍廁所,各裝一個針孔攝影機,拍攝女方更衣及洗澡情形。
檢方查出,陳男還在辦公室內,偷拍第3名女士官的個人戶口名簿。全案因第2名女士官察覺有異報案,陳男事後遭憲兵指揮部台北憲兵隊逮捕送辦。
北檢今天偵結,依侵入住宅、妨害秘密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嫌,起訴陳男,建請法院,依陳男對被害人的犯行,分論併罰。
台北地檢公布的起訴書指出,28歲的陳男在今年1月間涉嫌侵入女士官的宿舍寢室,持相機拍攝女方放在衣櫃中的內衣褲相片,後來他因心儀另名女士官,在同年2月間,侵入女方的宿舍寢室及女生宿舍廁所,各裝一個針孔攝影機,拍攝女方更衣及洗澡情形。
檢方查出,陳男還在辦公室內,偷拍第3名女士官的個人戶口名簿。全案因第2名女士官察覺有異報案,陳男事後遭憲兵指揮部台北憲兵隊逮捕送辦。
北檢今天偵結,依侵入住宅、妨害秘密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嫌,起訴陳男,建請法院,依陳男對被害人的犯行,分論併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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