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未脅迫 不起訴
挨告的萬華分局警備隊廖姓小隊長向檢方說,當天他和許姓警員在環河南路與和平西路口看到告訴人身穿灰色套頭外衣,手拿背包,還剃個光頭,對方遇上警車還停頓,並往牆壁昏暗角落行走,直覺有問題,才下車攔查。
廖姓小隊長還說,告訴人曾質問警方「依據什麼法條盤查他?」警方回稱是依照警察職權行使法,告訴人仍拒絕出示證件,雙方一度僵持不下,過程中均未拉住告訴人,後來轄區派出所警員也趕來,告訴人堅持提告。
另名在場的許姓警員說,對方很像剛假釋出獄,拒絕提供證件,自己因此還退了4、5步警戒,未和對方有肢體接觸,過程中,告訴人情緒激動。
檢方根據警方所拍的蒐證影帶,轄區員警當時對楊姓教授進行身分查證,楊某還曾伸出左手反問警方「要不要上銬?」並大聲說一定會提告等語,足見被告並未妨害告訴人行使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