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經濟部的規定,陸資來台投資達330萬美元者,最多可指派15名陸籍營運人員來台;自2009年開放陸資以來,目前有25件投資案達到可派駐人員的門檻,只有1家企業帶來12名陸籍員工,但也在台灣聘請了56人。經濟部投審會發言人朱萍:『(原音)所謂上限7人,他是管理階層,像是負責人跟董監事,基本上在台灣不會停留、待很久,多半來來去去。真正在台灣待很久是主管或技術人員,目前統計全部(陸資開放至今年5月)加起來才216人。』
投審會指出,目前有398家陸資企業來台,約100家業者資金到位。根據規定,陸企的資本額必須跨過20萬美元門檻,才能指派2名負責人或董監事來台,在資金沒有到位的情況下,陸籍企業只能請台灣員工幫忙經營。朱萍:『(原音)300家來的216人,平均1家不到1位陸籍員工。目前陸資來台投資,剛剛說398家裡面,有超過600萬台幣,就是我們說20萬美金,有超過的只有100家,剩下200多家沒有到達門檻,基本上人無法進來,就是請台灣員工幫他經營。』
經濟部強調,開放陸資不代表開放陸籍勞工來台,以歷史資料來看,其實陸資來台和外資一樣,反而為台灣提供更多就業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