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縱火男起訴 檢求最重刑

中央社/
12 年前
(中央社記者王朝鈺新北市2日電)涉嫌犯下縱火燒屋案的呂姓男子與黃姓少女情侶檔,新北地檢署今天偵結,依殺人未遂罪起訴呂男,並建請法院處最嚴厲刑責。

23歲的呂男透過網路認識黃姓少女,兩人交往後,因呂男失業,整天賦閒在家。黃父反對兩人交往,並在6月8日晚間與呂男在黃家住處溝通,但最後失敗,引起呂男不滿。

呂男涉嫌在6月9日凌晨3時多,持加滿汽油的兩瓶寶特瓶,返回黃女位在新北市中和區的住家;不久後,兩人先後從後門匆忙逃逸,同時屋內也竄出火光,隨即起火燃燒,這起火警造成屋主等共4人逃生嗆傷送醫。

新北地檢署今天偵結,依殺人未遂罪起訴呂男,並建請新北地方法院處最嚴厲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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