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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妻分居 辦事被控性侵

自由時報/ 2013.06.29 00:00
〔自由時報記者林欣漢/苗栗報導〕苗栗縣48歲劉姓男子,前晚與分居2年的中國籍妻子做愛後,竟遭對方指控性侵害,劉男忿忿不平地說「是她主動邀約的」;警昨依妨害性自主罪嫌送辦,檢方裁定2萬元交保。

警方調查,劉男的元配多年前罹癌過世,育有2子,6年前透過仲介,娶了小他16歲的中國妻,但對方疏於照顧他與前妻的小孩,雙方多次爭吵,劉男被控家暴,2年前與她分居迄今,已向法院訴請離婚。

前天晚上6點多,劉男到苗栗市的妻子租屋處嘿咻,劉妻的張姓女友人在客廳聽到「奇怪聲響」,「擔心」她出事報警,警方到場後兩人已完事,神情也平和,但過沒多久,女方卻要控告劉男性侵。

劉妻告訴警方,她與丈夫約定只要撤銷離婚告訴,讓她順利拿到身分證,願給丈夫15萬元,昨已談好先給付3萬元,後來她到浴室洗澡,劉男突然進入浴室環抱她說「我很愛妳,3萬元我不要了」,隨後霸王硬上弓。

劉男則供稱,妻子一見面就說2年沒做愛,要他做完再談錢的事情,過程中不但沒反抗,還直說好舒服,卻因付不出3萬元,看到警察才說要告他性侵害,他忿忿不平地說「是她主動邀約做愛,還主動幫我口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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