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認為,本案中告訴人A女指述差點被性侵,另位證人B女在性交過程未反抗,應是自願,因此就目前證據,王是涉嫌強制性交罪既遂或未遂,或者涉強制猥褻罪且嫌疑重大,都有調查確認的必要,北院原裁定以王在台無戶籍、5年內數次遷徙,也有再犯嫌疑,認定有逃亡之虞羈押「似嫌速斷」,因此做出以上裁定。
高院認為,本案中告訴人A女指述差點被性侵,另位證人B女在性交過程未反抗,應是自願,因此就目前證據,王是涉嫌強制性交罪既遂或未遂,或者涉強制猥褻罪且嫌疑重大,都有調查確認的必要,北院原裁定以王在台無戶籍、5年內數次遷徙,也有再犯嫌疑,認定有逃亡之虞羈押「似嫌速斷」,因此做出以上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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