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美人今天因控告丈夫侵入住宅案,前往台北地檢署開庭。于美人庭訊後表示,5月分時,丈夫邀請她和丈夫姊姊及她的一名朋友,共4人到丈夫指定的教會做協商,丈夫當時提出條件,要她匯新台幣6800萬元到丈夫的戶頭,就會協助恢復她的名譽,「這件事情,王先生,再也不能拿來恐嚇我了」。
王維倫傍晚透過律師發表聲明指出,他與妻子結婚近16年來,從無威脅、恐嚇妻子,更無要妻子將6800萬元匯入他的名下,盼望妻子平心靜氣,勿對外散布不實且損及婚姻關係的話語,使雙方能共同面對婚姻的困難。
王維倫並指出,他是進入自己所承租房屋,拿取自己與兒子衣物,竟遭妻子、岳母提告侵入住宅,岳母告恐嚇及家庭暴力,使他因此無法親近女兒,實感萬般無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