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團結聯盟立法院黨團上午在朝野協商時提案,要求明定獨立董事制度與建立媒體多元發展基金。
會議主席、民主步進黨籍立法委員李昆澤說,朝野協商快速整合相關版本,但條文多數保留,將擇日再協商,希望第二次臨時會儘速完成立法。
台聯黨團要求媒體事業應設獨立董事至少1人,由媒體事業員工組織的企業工會推舉社會公正人士經股東會選任;媒體事業無企業工會者,由全體員工推舉獨董。獨董推舉,應符合公開透明原則。
建立媒體多元發展基金部分,草案規定,有線廣播電視系統業者、多媒體內容服務傳輸平台電信事業及本國自製節目比例低於20%的無線廣播電視事業,每年應提繳當年營業額1%金額給主管機關捐贈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