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解僱勞工 學生要政大調查
已過半百的高媽媽在政大工作1年8個月,清掃洗手台、曬衣間、浴室、走廊、交誼廳、電梯、掃樹葉等勞務工作,從7點工作到晚上,月薪不到2萬,月休6天,隔週休假。她因學生投訴環境髒亂,潔之方派遣公司王主任告知她,做到20號,之後回家休息,沒給資遣費,高媽媽哭訴:「我覺得相當無辜!」事發當時她婆婆過世,她想請喪假,公司卻不准,她氣憤說:「我人還在工作,為何不能請喪假!」
▲政大學生跟主任秘書李蔡彥(右)對話,學生要求正視校園清潔工違法解僱及外包派遣議題。(圖文/李宜霖)
政大種子社社長表示,校內派遣清潔工多為中年二度就業,對校內學生製造的大量垃圾與環境髒亂難以負荷。政大違法解僱清潔工,迫使清潔工簽署自願離職書。種子社訪調發現,這樣的情形早已不是個案,政大長期忽視校內派遣勞工相關權益,圖謀最省成本的勞動力,將校內勞務相關責任轉嫁給派遣公司,致使對勞動法令不熟的派遣勞工單獨面對資方和校方壓力,用勞動者的血汗換取乾淨的校園環境。
政大社會系黃厚銘教授認為,政大放任不管,不如企業,企業還會留意外包血汗工廠事件。他提醒校方,教育是良心事業,不只是職業訓練所,要顧及社會正義。
政大校友陳姓女子5年前參與抗議校方剝削清潔工,沒想到5年後勞工仍受到壓榨。她表示,5年前校方用70幾個勞工做1百多人的工作,校方卻認為派遣公司有效率,這樣的情況至今沒改變。
台大工會黃同學指出,這個問題不只是政大,也不是個案,在台大也不斷發生。他認為政大呈現三輸,「勞工輸、學生輸、學校輸」,校園內全是輸家,贏家就是外包的派遣公司。
政大種子社林同學表示,學校監督派遣公司責無旁貸,工作分配亦須平衡每位勞工的能力。學校作為契約相對人,應有監督契約履行之義務,招標過程也應過濾部分不良紀錄之廠商。最低價得標的結果是廠商削價競爭,而非法解雇、減少人力使用、擴大工作範圍是降低成本最簡單的方法,在這種條件下,勞工必然是第一波受到衝擊和被剝削的角色,學校應負起相當責任監督派遣公司之行為。
政大種子社呼籲校方應立即調查校內清潔工勞動狀況,確認派遣公司是否有違法、違約之實,一個月內公開調查報告。校方應成立政大勞務外包監督委員會,學生參與比例不得低於1/3;負責勞務外包招標簽約、換約及日後僱用人員勞動條件之監督檢查。校方應建立招標資格限制:一旦派遣公司有違法之紀錄,即喪失往後之招標資格。
政大主任秘書李蔡彥回應,勞工權益相關事務,學校會主動協助,保障當事人權益。校方願意負起監督責任,檢視契約內容之後,將於一個月內召開座談會,邀請勞工所推薦師長協助制度性檢視,請學生會邀請關心議題的社團、同學與會討論,建立良好勞動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