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不允許陸資經營出版業

中央社/
12 年前
(中央社記者鄭景雯台北21日電)兩岸簽署服務貿易協議,引起國策顧問郝明義等出版界反彈。文化部今天表示,不會允許陸資印刷業營業項目包含出版業。

郝明義上午再發表一篇「現在是6月21日早上8點15分─馬總統應該暫停簽署『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的理由」,轉述他和總統府秘書長楊進添、行政院政務委員薛琦電話溝通過程。

郝明義做出幾項結論,認為政府在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的作為太過輕忽兩岸事務的敏感、黑箱作業卻自以為是、對大陸的無知與愚痴、忽視產業需求、對台灣本土中小企業欠缺憐憫。

文化部指出,這次服務貿易協議新增一項利多,是陸方承諾「簡化台灣圖書進口審批程序,建立台灣圖書進口綠色通道」,即台灣圖書可享有快速便利通道進入大陸市場。

文化部表示,依出版產業調查報告,台灣圖書出口大陸金額占台灣圖書出口至全世界金額比,已由民國97年的3.8%,提高至99年的6.2%(金額約新台幣1億1700萬元);這次陸方同意提供快速便利通道,將更有助台灣圖書出口大陸的市場銷售。

台灣印刷業開放總股權不超過50%的陸資共同經營,文化部鄭重表示,印刷業開放陸資的項目,完全沒有擴及出版事業。

文化部說,未來經濟部投審會在審核陸方印刷業投資申請時,不會允許其營業項目包含出版業。而投審會就申請案的投資項目、投資者身分、股權比例等,也將請文化部會同審查,並可核給如「不得兼營出版發行與零售」、「不得拒絕託印」等附帶條件。

文化部表示,即便投資許可後,如發現與許可條件不符情事,如寡佔或壟斷、拒絕託印、拓展營業項目至出版發行零售等,也可逕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廢止原投資許可。保護台灣出版業,文化部會嚴格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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