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締酒駕新制剛上路,卻發生公務員及國小校長酒駕的負面行為,讓行政院長江宜樺說出重話,若公務員酒駕,將處「最嚴厲處分」,也就是遭到免職。
內政部長李鴻源21日出席今年度直轄市、縣(市)首長災害防救研習會時也表示,公務人員若因酒駕被取締,將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判決,最嚴重的處分可能被停職。他說:『(原音)假如公務員就送公懲會,公懲會就會做出一些懲罰的判決,最嚴厲就是你飯碗不保,可能被停職,就看你的嚴重性,因為公懲會是合議制的機構。』
李鴻源說,政府取締酒駕行為是一視同仁,不會特別針對公務員設規範細則;但若是公務人員酒駕,一定會送公懲會處置,並依事件的嚴重性做出判決,因此他奉勸大眾不要喝酒後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