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唐:公告本公司決議訂定除息基準日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3 年前
第二條 第14款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2/06/18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每股配發現金股息新台幣3元4.除權(息)交易日:102/07/035.最後過戶日:102/07/04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7/05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7/098.除權(息)基準日:102/07/099.其他應敘明事項:現金股利發放日為102/08/07(以支票或匯款方式發放)。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者,請務必於102年7月4日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駕臨或郵寄(郵寄過戶者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群益金鼎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2段97號地下2樓,電話:02-27023999)辦理過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