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中國新聞學會提立法修正建議

中央社/ 2013.06.18 00:00
(中央社記者鄭景雯台北18日電)中國新聞學會等5個新聞團體今天拜會立法院,表示反媒體壟斷法草案初審通過條文危害新聞自由,提出修正建議。

中國新聞學會、中華民國新聞媒體自律協會、台北市報業公會、中華民國廣播事業協會及中華民國廣播商業同業公會拜會立法院長王金平。

中華民國新聞媒體自律協會理事長成嘉玲表示,防制媒體壟斷應否立法固有繼續討論空間,但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非平面媒體主管機關,草案卻賦予管轄權,恐有箝制新聞自由,違法擴權及違憲之嫌。

她說,新聞界應「自律」,過去新聞界前輩經多年爭取,好不容易廢止出版法,實不宜再「借屍還魂」,傷害新聞前輩努力爭取的新聞自由。5新聞團體籲請立法院審酌修改,維護得之不易的新聞自由國際形象。

5新聞團體共同聲明,立法院初審通過媒體壟斷防止暨多元維護法草案條文,建議:1.將第20條刪除回歸第19條的規範即可。至於20條所涉「損害權益」問題,回歸民、刑法規範即可。2.第22條「推定為過失」建議刪除。3.將第29條的「品味」字眼予以刪除。另將「向主管機關書面報告」的規定刪除或改為「留存備查」。

4.第25條第六項的準用條款,建議刪除。5.第21條,經營「新聞紙或以新聞資訊與時事評論為主要內容的雜誌」建議刪除。6.第6條、第28條及第34條所稱「媒體事業」字眼,建議比照第26條修改為「廣播電視事業」以符實際。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