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以(寶)代金仿高粱酒 警方送辦

中央社/ 2013.06.18 00:00
(中央社記者陳守國金門縣18日電)金門縣警察局在一家民營酒廠查獲12瓶「(寶)門高粱酒」,經送智慧財產局鑑定,有與「金門高粱酒」商標混淆之虞,函送法辦。

金門高粱酒聞名兩岸,「金門高粱酒」、「KINMENKAOLING LIQUOR」及「雙龍標籤」等取得兩岸專用商標註冊,張貼在高粱酒器上,但常遭兩岸酒廠仿冒,嚴重影響金酒公司權益,縣長李沃士指示縣府財政處、金酒公司及警察局加強取締。

金門縣警察局刑警大隊5月中旬宣布查獲一家金門合法酒廠,委託大陸廈門廠商銷售張貼仿冒金酒公司「雙龍標籤」的高粱酒,先行移送金門地檢署偵辦;並將在酒廠內查獲的12瓶「(寶)門高粱酒」,移送經濟部智慧財產局鑑定。

警方指出,「金門高粱酒」等商標仍在商標專用期間。這家酒廠在民國96年10月間產製品名「(寶)門高粱酒」在大陸陳列、販售,使消費者混淆,誤認是金酒公司出產的酒類,經金酒公司檢附相關佐證資料向警方舉報,持搜索票到酒廠搜索,當場扣得「(寶)門高粱酒」等證物。

警方將「(寶)門高粱酒」送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協助鑑定,認為「(寶)門高粱酒」與金酒公司申請註冊商標的「金門高粱酒」圖樣,一般消費者極有可能誤認來自相同來源,或認為兩商標的使用人間存在關係企業、授權關係、加盟關係或其他類似關係,而產生混淆誤認。1020618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