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4款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日期:102/06/182.原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普通股現金股利新台幣1,043,978,749元,每股配息新台幣2.45元。資本公積發放現金新台幣249,364,83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0.585207元。3.變更後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普通股現金股利新台幣1,043,978,749元,每股配息新台幣2.425元。資本公積發放現金新台幣249,364,83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0.57924元。4.變更原因:因執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新股,致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增加,故調整現金股利配息率及資本公積配發率。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