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通:本公司董事會通過銀行聯貸案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3 年前
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2/06/132.公司名稱:華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為償還暨有金融負債暨充實營運週轉資金,擬請台北富邦商業銀行等 共同籌組授信銀行團,對本公司提供最高不超過新台幣五十億元整之中期聯合融資。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