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媒體報導,在美國國家安全局(NSA)的「三稜鏡」(PRISM)監控計畫下,澳洲聯邦警察秘密獲取臉書(Facebook)和谷歌(Google)上的私人資訊,用以蒐集並監控機密情資。
澳洲檢察總長德雷富斯(Mark Dreyfus)表示,必須在人民擁有隱私和執法單位賦有權力之間尋求平衡點,但他拒絕回應澳洲是否和美國共享透過秘密監控系統所獲取的情資。
專家和隱私權倡議者認為,澳洲聯邦警察所蒐集的澳人資料,毫無疑問地成為美國三稜鏡監控計畫中的一部份。他們同時也質疑,澳洲執法單位和情報局是否接收美國國家安全局監控蒐集而來的資訊。
澳洲聯邦警察副警官費蘭(Michael Phelan)表示,上一年度,聯邦警察蒐集4萬3362份電話通聯和網路使用紀錄,其中包括電話號碼、通話時間、電子郵件等,聯邦警察蒐集這類資訊不需法庭許可。
隱私權倡議團體要求澳洲政府,美國情治單位獲取多少澳洲企業或個人隱私資訊,應更加透明化。聯邦議員森諾芬(Nick Xenophon)認為監控私人資訊對民主體制產生極大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