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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士闖雪隧逃攔查 警方將約談

中央社/ 2013.06.10 00:00
(中央社記者沈如峰宜蘭10日電)一名鄭姓機車男騎士日前在宜蘭騎上國道5號後,多次蓄意擺脫警方攔查,最後在南港交流道逃逸。警方將約談他到案說明。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九警察隊今天說,7日晚間6時48分接獲國道高速公路局坪林行控中心通報,有一名男騎士在國道5號雪山隧道北上車道行駛,影響交通安全,第九警察隊隨即派遣3輛巡邏車前往處理。

第九警察隊說,由於雪隧內避車彎不多,加上這名騎士在雪隧內多次不聽警方指揮;為了他的安全,警方決定在雪隧北口將他攔下;但這名騎士不服警方指揮攔查,持續沿著國道5號往北逃逸,過程中還在石碇隧道內的中間線上蛇行,在機車前方與左側都有巡邏車準備攔查時,還多次趁隙加速脫逃。

為制止危險駕駛,警方之後又在南港隧道北口實施交通管制,封閉右側車道,並派人在左側車道準備將他攔下;但這名騎士先是在南港隧道內擺脫員警下車緝捕,並闖過南港隧道北口管制點。

警方表示,為符合執勤比例原則,在攔查時巡邏車不能傷及騎士,才讓騎士有多次逃脫的機會。這名騎士被警方發現之後,沿路在國道5號,以時速約80公里,騎了約20公里,最後在南港交流道下高速公路,往一般道路騎去;國道警方為其他用路人安全,不再追緝,但已掌握到這名騎士車牌號碼。

國道警方隔天根據車籍資料,打電話給鄭姓車主。車主坦承違法騎上國道,但在警方追問原因時,只說「當時有事」,隨即掛電話,之後無法連絡。

第九警察隊說,在取締過程中,巡邏車員警一路以擴音器勸導鄭姓騎士於路肩停車,但鄭姓騎士多次在行進間擺脫巡邏車攔查,對於警方攔查視若無睹。

第九警察隊表示,這名鄭姓騎士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違反「機械腳踏車行駛高快速公路」、「不服稽查、拒絕停車」與「在道路上蛇行」3大違規部分,若3項併計,最高可處新台幣3萬6000元罰鍰。

第九警察隊說,今天以正式公文,要求鄭姓騎士到第九警察隊接受約談,之後也不排除以刑法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檢方偵辦。1020610

(警方提供)中央社記者沈如峰翻攝 10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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