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指出,台灣要求菲律賓政府在這4項要求提出之後72小時回應,但是他們當時的回應不是很有誠意,所以台灣採取了11項制裁,包括凍結菲勞申請等,並由海巡署與國軍組成聯合行動編組,進行強勢的護漁工作。到目前為止,雙方的調查已經大致告一段落,正在進一步整理結論的階段,希望這個階段能趕快結束,讓雙方關係恢復正常。
總統指出,從已經公布的案情來看,台灣漁船是在雙方重疊經濟水域捕魚,不是在菲律賓的領海。其次,漁船本身沒有武裝,也沒有任何衝撞菲律賓公務船的行動,且菲律賓公務船比台灣漁船大6倍。由於這個行為已經構成故意殺人,因此不管是家屬或者是台灣人民,都希望能夠真正還家屬一個公道。
總統強調,中華民國採取的每項行動都符合聯合國憲章及國際法,是以和平方式解決爭端,並且透過司法及其它程序還當事人公道。中華民國是一個愛好和平的國家,也一定會用和平的方式解決爭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