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8款1.股東常會日期:102/06/042.重要決議事項:(一)承認101年度決算表冊案。(二)承認101年度盈餘分派案。本公司101年度稅後純益新台幣125,867,134元,減依法提列法定公積12,586,713元,加計前期未分配盈餘201,864,946元,合計累積可分配盈餘為315,145,367元。擬依公司章程規定作盈餘之分配:股東紅利208,725,000元。股東紅利擬全數配發現金股利,即每股配發現金1元,其相關之除息基準日,擬授權董事會另行訂定之。(三)通過「背書保證作業程式」修正案。(四)通過「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式」修正案。3.年度財務報表之承認﹝請輸入是或否﹞:是4.其他應敘明事項:決議配發101年度員工紅利2,174,219元,董監事酬勞6,522,65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