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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特別費解套 公督盟:立院已死

立報/本報訊 2013.06.03 00:00
【記者黃文鈴台北報導】立法院在立院會期最後一日結束前半小時,三讀通過《會計法》修正案,引發各界不滿。公民監督國會聯盟3日於立法院門口召開記者會,高呼:「立法院已死」,象徵性哀悼10秒,獻上悼念花圈。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表示,根據《憲法》規定,行政院對立院決議法案如認為窒礙難行,得經總統核可後,請立院覆議。他呼籲行政院在10天覆議期內將修正法案退回立院。

▲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右)默哀立法院淪為政治工具,並指半夜以朝野協商通過《會計法》修正草案為特別費除罪,痛批有立委遭生命威脅,檢調卻無作為。(圖文/姜林佑)

立法院5月31日三讀通過「會計法第99條之1修正案」,包括99年底前各民意機關支用的研究費、公費助理費與其他業務費、出國考察費;101年底前大學院校職員、學術機構研究人員支用政府補助的研究計畫費,其報支、經辦、核銷、支用人員的財務責任視為解除,不追究行政與民事責任,若涉刑事責任則不罰。

喝花酒議長將除罪

公督盟指出,此修正草案通過後,將讓前立委顏清標、台中市前議長張清堂得以解套。前立委顏清標於88年至89年間擔任台中縣議會議長期間與時任副議長張清堂,以議會公費招待他人喝花酒再報公帳,最後分別於今年2月、去年12月入獄服刑。若此修正草案經總統公告後,預計兩人近日內便可出獄。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辦公室主任高榮志則認為,《會計法》本身是否能讓貪污罪除罪化,法律上是有問題的。因為《會計法》處理的是會計科目之間的不同,要如何核銷的問題。一位教授辛苦作研究,把買機器的發票以耗材名義核銷發票,與其喝花酒報假發票完全是兩回事。

他呼籲法務部說清楚《會計法》的除罪範圍,是否擴及讓貪污罪除罪化,否則一旦修正草案通過,就是替利用公款中飽私囊的民代、教授大開方便之門。

張宏林也指出,朝野以密室協商偷渡這項法案,人民事前不知道審議法案內容、審議時間,呼籲應公開密室協商的內容讓各界討論。此外,針對簽署此修正案的立委林世嘉曾公開表示有人威脅要給他「吃子彈」,公督盟也呼籲立法院長王金平應要求檢調單位限期破案,在6月召開臨時會之前,偵破此案。

研究經費由學校把關

高教工會理事長戴伯芬表示,高教工會對這項修正案通過感到「滿意外的」,雖然明知報帳行政有問題,但沒料到會以修改法規替教授解套。她認為,一旦此修正草案通過後,未來便無法規範中飽私囊的研究人員,她建議學校會計系統人員應嚴格把關,透過學校統一採購設備,杜絕弊端,並輔以國科會實施的抽查機制,檢驗計畫核銷、採購部分是否合理,教師自己也應自律,公款不應用作私人用途。

中正大學傳播系副教授管中祥則認為,國科會研究經費的使用應秉持信任原則,事前審核研究計畫時便需就研究類型與項目等嚴格把關,一旦計畫通過後,應保有使用彈性,而非「防賊態度」看待研究人員。他指出,研究時會出現許多難以預測的變數與困難,經費使用項目應更有彈性。他也強調,研究經費僅限於研究用途,絕不能用於私人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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