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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夜襲 顏清標及特別費案教授解套

中時電子報/鄭閔聲、管婺媛、單厚之、唐筱恬/台北報導 2013.06.01 00:00
基層首長、民代特別費及研究人員補助費用核銷確定除罪化。立法院昨天深夜三讀通過《會計法》第九十九條之一修正案,九十五年底以前,各機關支用之特別費、九十九年底以前各民意機關支用之研究費、公費助理費與其他業務費、一○一年底以前大專院校職員、學術機構研究人員支用政府補助之研究計畫費,報支、經辦、核銷均不需負民、刑事責任。

府院高層指示研擬條文

特別費除罪化修法爭議多年,藍綠都有意解決這項「歷史共業」,替涉案教授、民代解決官司問題;身陷酒帳官司的前立委顏清標,任內也曾力推修法,朝野政黨卻顧忌民間團體強力反彈,始終未能如願。顏清標也在今年二月因貪汙罪定讞入監服刑。

趕在會期最後一天,立法院火速通過《會計法》修正案,替上千位因特別費遭起訴的教授、地方首長、民代解套。據了解,府院高層事前都已獲報,立法院將在休會前通過這項重大法案,甚至還指示相關部會研擬條文,並經兩批專家研究以求周延。

王金平:顏清標應可獲釋

立法院長王金平表示,行政部門的特別費除罪化都已經處理過了,大家都認為民意代表也應該要處理,另外教授界也有問題,等於是「歷史共業」,希望一次完整修法,可讓大家遵照法律規範去做。至於法律經總統公布實施後,因案入獄的前立委顏清標是否可無罪釋放?王金平表示,「我不知道」,要看大家怎麼解釋,不過「應該可以」。

提案人國民黨立委林滄敏表示,提出這項法律修正案,主要是希望標準一致,避免政府機關或人員因使用這些費用而產生疑義。對於外界質疑,昨天修法條文規定九十九年前犯下之相關刑罰得以免責,是要為顏清標解套?對此林滄敏則說,顏清標案已在執行當中,並不適用修正後的條文。

朝野黨團是在晚間九點才簽署協商結論,雖然所有黨鞭都在協商條文上簽字,但對協商過程都保密到家;完成協商後,王金平更罕見地在副院長洪秀柱主持會議時,兩度跑上主席台,親自對議事人員交代此議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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