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刑法修正三讀 酒測值入法

中央廣播電台/王韋婷 2013.05.31 00:00
為了遏止酒駕肇事,立法院院會今天(31)日三讀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將酒測值入法,明定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5%以上駕車者,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

酒駕事故頻傳,近日又有1名年輕的台大醫師遭人酒駕撞成腦死,引發社會憤慨。立法院院會31日三讀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將酒測值入法,只要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5%以上,即為不能安全駕駛,違者最高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20萬元罰金;修法也將不能安全駕駛而致人於死的刑度提高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則提高為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國民黨立委謝國樑表示,修法讓酒測標準更嚴格,明確定義不能安全駕駛的條件,酒駕肇事者將沒有藉口說自己不是故意。他說:『(原音)酒測值已經往下修,所以以後沒有喝多、喝少的問題,基本上喝了酒就不能上路;而且如果致人於死傷,以前都可以不是故意為前提,但未來若致人於死傷,刑責都還會加重。』

修法也將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的刑責從現行的6月以上、5年以下徒刑,修正為1年以上、7年以下。提案的民進黨立委林佳龍表示,希望修法能使肇事者不再心存僥倖,並能將被害人及時送醫,盡力挽救生命。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