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31日晚間三讀通過《軍人保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現行軍保費率範圍由3%至8%提高至8%到12%,同時增列「眷屬喪葬津貼」為保險給付項目。另外,原義務役軍官需自繳保險費之規定也被取消,改由政府編列預算支付。
由於現行軍人保險法定費率範圍為3%至8%,為使將來財務趨向健全並保持提撥彈性,依照國防部101年期間精算結果建議,三讀條文修正調整費率為8%到12%。
三讀條文也規定,為強化募兵制政策下官兵及眷屬之保障,並實質提升人才招募及留營等福利誘因,因此參照公教人員保險制度及作法,修正增列「眷屬喪葬津貼」為保險給付項目之一,及核發津貼之相關內涵。
另外,基於平衡原則,修正取消原義務役軍官需自繳保險費之規定,改由政府編列預算,以求義務役人員繳費作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