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台北地檢署的起訴書,44歲的黃姓男子涉嫌於今年2月間前往台北市中山區某理容院消費時,堅持要1名女按摩師按摩,更趁2人獨處時心生淫念,性侵女按摩師得逞。
檢方偵辦時,黃男否認犯行,但有證人證述女按摩師事後妝髮凌亂,神情有異且哭泣不已。檢方對黃男限制出境,並於3月間依強制性交罪嫌提起公訴,移審台北地方法院。
司法人權促進會接獲消息指出,全案移審北院後,北院竟忘記對黃男限制出境,目前黃男已跑回中國大陸,難以期待他會返台接受審判,承辦法官明顯失職。
司權會強調,雖然這是個案,但如果刑事訴訟法不加以修訂,難保類似離譜情事一再重演,不但受害人權益難以保障,司法正義也將遭到傷害。
黃男的律師指出,已與被害人以新台幣6萬元和解,被害人也表示不追究。
台北地院行政庭長黃俊明說,檢方在起訴前已讓黃男交保,對黃男的限制出境至4月3日到期,承辦法官於3月26日收案後未有強制處分的裁定,法院會改進,院長也已指示北院法官針對強制處分快到期的案件,必須盡速處理。
黃俊明說,黃男於4月中旬出境後,承辦此案的法官已與黃男的律師聯絡,律師說黃男是為處理生意上的業務出境,6月會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