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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法會不知有人自殺? 隱瞞凶宅判詐欺

自由時報/ 2013.05.29 00:00
父病屋失火 要賣才知曾出事

〔自由時報記者林俊宏、侯柏青/台北報導〕賴姓男子6年前買下板橋的3樓公寓,4個月後以625萬元賣掉,承購的紀姓女屋主入住後,接連發生父親生病、房屋著火等不幸,覺得很不平安,委託仲介賣屋,這才知屋內曾有人燒炭自殺,賴姓前屋主還找道士做法會;紀女憤而告賴男隱瞞凶宅賣屋,台北地院昨判賴男6月徒刑,還罕見加倍以1天罰2000元才得易科罰金;至於民事賠償,仍由法院審理中。

賴男始終否認犯行,他向法官說,賣屋時並不知曾有人在屋內燒炭自殺,也不曾請人到屋內做法會,是紀女買屋後,發生火災才藉故提告彌補損失。

但法官調查,紀女入住凶宅後,發覺父親身體變差、事情不順利、前年房間又著火,她在100年託售房子後,房仲才告知她,失火的房間曾有人燒炭自殺,後來賴承認有請人做法會,她錄下與賴的對話;鄰居也轉述,曾告知賴男該房是凶宅,並引薦道士給賴做法驅邪。

惡意隱瞞 易科罰金1天判2千

法官認為,賴男早已知悉住處是凶宅,加上售屋時的價格也未低於市價,認定賴男以詐術賣屋,加上至今仍未與告訴人和解,除判刑6個月,有別於一般以每天1000元易科罰金的行情,罕見加倍判罰36萬元才准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據了解,紀女已把房子低價賣給專門收購凶宅的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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