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銘旺科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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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年前
日 期:2013年05月28日公司名稱:銘旺科(2429)主 旨: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發言人:孫元俊說 明: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5/28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16,000,000股4.每股面額:10元5.發行總金額:按面額計新台幣160,000,000元6.發行價格:新台幣 25元 (暫定)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保留發行股數10%予本公司員工承購。8.公開銷售股數:依法提撥發行股數之10%對外公開承銷。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發行股數之80%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認購。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在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逾期未拼湊、拼湊後仍不足一股及原股東、員工與對外公開承銷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申報併湊之部分,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普通股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購置機器設備及充實營運資金。1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辦理現金增資計劃所訂之發行價格、發行股數、發行條件、計劃項目、募集金額預定資金運用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暨其他相關事宜,如因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因法令規定及客觀環境之營運評估變更時,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辦理之。(2)本案經呈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認股基準日或增資基準日、繳款及辦理其餘增資發行相關事宜。(3)本次現金增資之實際發行價格,將於案件申報生效後,視市場變動狀況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第六條第一項規定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