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20款1.事實發生日:102/05/27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億模塑膠科技(蘇州)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間接持有百分之百孫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384769(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2991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04685(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34595(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為持續支應孫公司億模業務擴張需求,擬於億模於102年6月3日償還完畢美金100萬元之借款後,再由子公司ESTEEM KING LIMITED續對其資金貸與美金350萬元。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146652(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91565.計息方式:將依照ESTEEM KING LIMITED之資金成本及金融市場狀況與億模另行議定之。6.還款之:(1)條件:到期日前全部償還完畢。(2)日期:依動撥日起算六個月內償還。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34595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7.49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金融機構10.其他應敘明事項:1.原資金貸與之餘額為美金100萬、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為美金350萬元。2.前項金額依公告日前一營業日(102.5.24)台灣銀行即期平均匯率(29.91)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