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溼地法意見分歧 爭議條文送協商

中央廣播電台/劉品希 2013.05.27 00:00
朝野極力推動的「溼地法草案」今天(27日)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完成初審,由於朝野對行政院版本的濕地定義及重要溼地退場機制等部分無法取得共識,相關爭議條文將全數送交朝野協商。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審議濕地法草案,針對濕地的定義,行政院版以「海域最低低潮位為限」,但其他立委版本皆定義為「水深在最低低潮時不超過6公尺之海域」。內政部營建署署長葉世文表示,行政院版主要是考量漁民作業權益;但民進黨立委林淑芬認為溼地範圍根本不擴及漁民作業海域,雙方無法達成共識。

另外,引起爭議的還有重要溼地廢止條文。行政院版本明定重要溼地因自然變遷或重大災害而改變,或因國家重大公共利益所需時,得予以變更或廢止;但國民黨立委邱文彥認為,重要溼地是國家重要的環境資產,不可輕言廢止,民進黨立委李俊俋也擔心若相關條文入法,未來政府將動輒以重大公共利益為由,廢止重要溼地。李俊俋說:『(原音)我想大家的意見彼此非常清楚啦,就是擔心說以後都用重大公共利益,全部就有訂跟沒訂是一樣的,這個部分我們就保留。』

內政部長李鴻源表示,溼地本應被善加保護,但也可能因天災等不可抗力因素,或考量國家整體重大公共利益,而有調整的必要。他強調,溼地的評定有嚴格程序,若要廢止也是如此,且法律體例本來就應有退場機制。

此外,針對濕地保育利用計畫等條文,朝野也意見分歧,因此都將交付朝野協商。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