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多歲的葉姓男醫師曾被「商周」推薦為良醫,其診所位於中和區,診所人員昨表示,葉男不在所內無法聯絡;30多歲的蔣女則說,她人在國外,未看到判決書無法表示意見。
前年6月22日晚間,葉因懷疑當時未過門的蔣女,深夜與男性友人聯繫,且手機無端設定兩道密碼鎖,爭吵後涉毆傷蔣女,隔天2人仍去拍婚紗,後來雙方又因細故爭吵,甚至取消婚宴,蔣女怒告葉男傷害等罪,案件仍在審理中。
葉男反擊,指2人在「大醫院小醫師婚友社」結識,至戶政事務所辦登記結婚時,妻子隻身前往卻代母簽字,並不合法,婚姻無效;蔣女則主張,母親確曾簽字,但當天找不到該婚約書,甚至跑回家找,最後撥電話取得母親同意代母簽字,她並提出停車時間證明,辦理登記結婚花了49分鐘,鐵定是曾返回住處尋找。
法官認定,以2人去程時間加計填寫文件、戶政事務所人員作業時間,49分鐘很合理;而蔣女代母簽字,與民法982條規定不符,判決婚姻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