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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財產遭占 糾正駐韓代表處

中央商情網/ 2013.05.22 00:00
(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2013年5月22日電)監察院說,有多筆國有土地在韓國遭非法占用,外交部與駐韓代表處護產不力,今天被糾正。

監察院今天通過監委高鳳仙、錢林慧君、葛永光提案,糾正外交部、駐韓國代表處。

監察院說,外交部、駐韓代表處對於政府在韓國不動產,歷年資料未確實保存,歷經退出聯合國、中美斷交、中韓斷交,沒即時積極清查處理,直到2003年至2006年間,才開始查訪土地登記使用情形。

糾正案文說,根據外交部2013年1月清查資料,目前政府在韓國登記所有的土地共27筆,座落首爾、仁川、釜山等處,有些土地被無權占用,有些則簽訂「委託管理契約」。

高鳳仙說,目前有2筆國有土地被韓人無權占用數十年,至今沒有依法追討,另有多筆土地借給漢城華僑協會、漢城華僑小學、僑民服務委員會、漢城華僑中學使用,契約屆期,對方卻拒絕續約,土地被無權占用,政府束手無策。

高鳳仙指出,在韓國的國有財產維護與管理,涉及外交、僑務、法律、兩岸關係錯綜複雜因素,行政院應研議成立跨部會特別處理小組,擬訂整體政策方針,維護國家尊嚴及權益。

另外,高鳳仙說,目前台灣對於持有美日等45國家護照的人,給予入境免簽或落地簽待遇,但海外無戶籍國民持中華民國護照入境,卻須申請許可。

她並說,台灣雖已取得133個國家或地區免簽證或落地簽證待遇,但半數以上國家或地區將海外無戶籍國民排除適用,外交部、內政部應研修法令,讓這些國民獲得更方便合理的入境、外國簽證待遇,鞏固華僑向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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