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侯柏青/台北報導〕前消防署長黃季敏因涉貪遭台北地院收押審理,他昨向合議庭聲請交保,引用「曾參殺人」等成語諷媒體亂報;合議庭審判長陳興邦質疑黃護航廠商搶下消防署標案「貪好康、賺太大」,黃季敏多次激動跟法官唇槍舌劍,但他面對問題老是迂迴,首波戰輸法官。律師團強調,黃季敏沒有串證之虞,希望交保;但合議庭表示,北檢二度依貪污、背信及政府採購法等罪,追加起訴黃季敏等官員,增加羈押原因,是否交保必須評議後才能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