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查,已婚的江男(39歲)於97年間,因工作關係結識現年30歲的小玉(化名),2人發展出婚外情,後來女方接受學長求婚,99年初向江提分手,江不甘心,開車約她談判,在車內對小玉掐頸、摀嘴並恐嚇說:「不要逼我把妳掐死!」不顧對方哭喊性侵得逞。
惡劣的是,99年6月間,江在網路相簿中張貼多張清涼照,並貼文「寶貝剛剛好賣力,讓我這麼有反應」等猥褻內容,甚至傳恐嚇簡訊「已做好與你玉石俱焚的破壞計畫」。
江男並傳簡訊,要求小玉自己開好房間等他,甚至說:「我希望能跟你好好享受最後一次愛戀,…希望你別讓我失望。」
隔年8月間,江不滿小玉漠視其生日,以重新開啟相簿要脅「開好房間等我,算是幫我補過生日」,否則「準備好在丈夫面前,面對你的背叛了嗎?」
小玉無計可施報警,但晚了一步,江早就重開網路,並意圖使小玉的丈夫觀看照片內容。法院審理時,江否認犯行,但合議庭不採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