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條 第9款1.事實發生日:102/05/162.發生緣由:針對帳列於以攤銷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具減損跡象者,進行現金流量測試之減損評估,其測試結果顯示減損損失金額合計為8,558,418元。上述金額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並無重大影響。3.因應措施:依財務會計準則第三十四號公報之規定立即於102年5月之自結報表中認列減損損失8,558,418元。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