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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商務部:樂見台港簽經貿協議

中央社/ 2013.05.16 00:00
(中央社台北16日電)對於香港不斷呼籲台灣可和香港簽屬類似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的協議,大陸商務部發言人沈丹陽今天稱,台港簽署經貿協議有利雙方互利,「樂見其成」。

根據中國大陸商務部官網公布的記者會問答全文,沈丹陽是在答覆香港媒體詢問時,作以上說明。

不過,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已經多次說明,現階段並無上述協議洽簽相關規劃,台、港也未就實質內容接觸。未來若經評估對台灣整體經濟發展有正面助益,且台灣業者也認為有洽簽必要,政府會審慎考慮。

沈丹陽今天說,「台港兩地歷來互為重要經貿夥伴,商簽經濟合作協議有利於兩地經濟互利雙贏,也符合兩地民眾的願望和利益,我們樂見其成。」

在兩岸加速雙邊經貿關係後,過去對台灣被認為「相當冷淡且保持距離」的香港政府,近來積極呼籲台港雙邊簽署經貿合作協議。

香港行政長官梁振英4月25日在「兩岸及香港經濟日報財經高峰論壇」上再次表示,台灣和香港應洽簽類似ECFA的制度化貿易合作安排,以全面提升兩地經貿關係。

香港經濟貿易文化辦事處主任梁志仁日前也在辦事處成立1週年前夕向中央社指出,台港簽署貿易協議求的不僅是自由化,也是其他方面的合作,更重要的是增強商界的信心。台、港間若有一個架構協議或類似自由貿易協定(FTA)的協議,有明確目標,香港企業也更有意願到台灣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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