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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初審反媒體壟斷法 要求NCC兩週內提交收視率公式

NOWnews/ 2013.05.16 00:00
記者孫偉倫/台北報導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16)日初審反媒體壟斷法,將法案名稱定為「媒體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但由於受爭議的收視率轉換計算公式未送至立院,因此委員會決議,要求NCC兩週內將公式送至立院,列入法條中再擇期審查。

交通委員會今日併案審查由行政院、民進黨團、國民黨立委楊麗環分別提出的3個反媒體壟斷法草案,在上午進行大體討論與詢答後,下午進行法案逐條宣讀,預備進行逐條審查。

但因NCC直至今日才提供立委最受爭議的收視率轉換計算公式,且尚未通過NCC委員會,交委會至今日會議結束前,僅通過法案名稱與總則名稱。

因此,交通委員會通過民進黨立委葉宜津等人提案,要求NCC於2星期內將草案送交通委員會,將相關標準列入法律條文內。

NCC主委石世豪表示,收視率計算方法將在下禮拜在NCC委員會上討論,NCC委員間已經初步交換意見,但仍要經委員會通過。

今日交通委員會經討論後通過,將法案名稱「廣播電視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改為「媒體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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