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緝犯身無分文 虎尾警買車票助返工作地

大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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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昭宗雲林報導】家住桃園市胡姓男子(21歲),因侵占案通緝被桃園市警察局查獲解送回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歸案,因身無分文可返回桃園工作地,一個人就一路由地檢署要走到虎尾派出所要向員警借車錢,剛好碰到剛處理了車禍案件的警員劉權賢,劉員在得知上情後,除了買晚餐供其食用外,心想為了避免借錢給民眾發生「退票換現金」之詐騙情事,劉員即自掏腰包親自買車票、目送胡姓男子上車返回工作地。

劉權賢表示,因看到該名年輕男子頗有上進心,有心要工作,基於助人的心,而且該男子開口要借的金額不多,就立即答應,但為了避免愛心被欺騙,就直接載借錢民眾到車站,幫他買好車票,目送上車,怕他返回桃園後沒錢返回工作地並將其所購買車票所剩的100餘元請他帶在身上好讓他可順利返回工作地,胡男對於警方的愛心深表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