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搶救「新舞台」 文化部籲中信銀盡力保留

新頭殼newtalk/新頭殼newtalk 2013.05.14 00:00
新頭殼newtalk 2013.05.14 涂鉅旻/台北報導

位於台北市東區、長期受中信銀支助的表演藝術空間「新舞台」,受到中信銀營業總部年底將搬遷至南港的影響,可能另覓新址或熄燈,目前新舞台網站發起「原址保留」的連署行動,藝文界人士也呼籲新舞台繼續在原址經營,為此,文化部今(14)日表示,新舞台不受《銀行法》限制,已是北部地區文化地標之一,在表演藝術空間界有一定的地位,呼籲中信銀本其承諾,盡最大努力保留新舞台。

位於台北市信義區松壽路的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營業總部,即將在年底搬到南港,原址大樓將出售,導致已營運近16年的新舞台,面臨熄燈或搬遷的命運,因此,藝文界3大重量級人物雲門舞集創辦人林懷民、文學界大老白先勇、台北書院山長林谷芳昨日一同召開記者會,呼籲新舞台應留在原地繼續經營、不應搬遷或熄燈。不過,3人皆肯定中信銀在新舞台營運方面所做的努力與協助,期望政府和企業一同解決新舞台的問題。

對於各界對新舞台存廢、搬遷或現址保留的關心,文化部今日表示,在新舞台傳出因中信銀營業總部搬遷,無法繼續在原址營運的消息後,1日已正式去函請金管會協助,並提供相關意見,而金管會在6日回函表示:「如中信銀已承諾臺北市政府『新舞台』作為文教設施使用,如擬繼續維持該使用目的,考量其用途具有公益性質,對該行整體形象有所助益,則『新舞台』部分得不受銀行法第75條第2項規定有關主要部分為自用之限制」。

隨後,文化部行文給台北市政府,瞭解中信銀申請都市計畫審議時,是否允諾興建新舞台做為文教設施。北市府回應,中信銀確實以設置文教設施「新舞台」,做為大樓高度放寬的承諾事項,因此,即使該大樓易主,新買主仍需受當初的承諾限制,如有變更使用的計畫,需送都市計畫變更審議後才能進行。

為此,文化部表示,其對表演藝術空間的生態非常重視,且新舞台已是北部地區文化地標之一,在表演藝術空間界有一定的地位,因此,呼籲中信銀本其承諾,盡最大努力保留新舞台。

此外,在新舞台去留未卜之際,新舞台官方網站已開始發起連署行動,截至目前為止,已有將近1萬7千人參與連署。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