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酒店妹身材差 男子毆打致死判7年半

NOWnews/
13 年前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一名藍姓男子,帶酒店小姐出場尋歡,結果竟在脫衣愛撫時嫌閔姓酒店小姐身材太胖、皮膚太差,惹得閔女氣急敗壞猛抓藍男下體,雙方當場發生扭打,致使閔女撞破浴室玻璃失血過多死亡;全案經最高法院審理後,13日依傷害致死罪判處藍男有期徒刑7年6個月。全案至此定讞。

根據了解,藍男在97年7月28日凌晨2點多,偕同友人一起到台北市林森北路酒店尋歡,酒後藍男約閔女出場開房間,閔女隨即與藍男共赴新北市三重區某汽車旅館從事性交易。

不過,沒想到藍男在和閔女脫去衣服進行愛撫時,竟開始嫌閔女的身材很差,不僅太胖而且皮膚又差,閔女聞言大怒,出手猛抓藍男下體,藍男隨即以重拳還擊,當場將閔女打昏。

待閔女甦醒後欲離去時,因心中不滿而伸腳踹了藍男,藍男不甘被踹隨即拿起梳妝台旁木椅砸中閔女,導致閔女撞破玻璃跌入浴室,而遭玻璃插入腋下失血過多致死。全案經最高法院審理後,依傷害致死罪判處藍男有期徒刑7年6個月。全案至此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