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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弘裕董事會決議買回本公司股份

中央商情網/ 2013.05.13 00:00
日  期:2013年05月13日公司名稱:弘裕(1474)主  旨: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買回本公司股份發言人:黃郁書說  明: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5/13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211,161,3695.預定買回之期間:102/05/14~102/07/12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3,000,0007.買回區間價格(元):4.89~10.25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2.18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5,147,402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自99年6月24日至100年8月28日共計買回7,113,000股。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為維護股東權益,公司視股價變化採行分批買回策略,因股價已穩定上揚,故買回庫藏股數量未達預定買回數量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經102年5月13日董事會決議通過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不適用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不適用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弘裕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聲明書一、本公司經一○二年五月十三日第十六屆第五次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本公司股份3,000,000股。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2.18%,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司流動資產之13.45%,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五人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聲明。弘裕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葉明洲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弘裕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依所定買回區間價格執行買回股份,對公司之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股東權益報酬率、速動比率、流動比率,並未產生重大影響或變動。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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