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車隊: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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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年前
第二條 第23款1.事實發生日:102/05/10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龍星車隊股份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70%投資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308374(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0000(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0000(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營運週轉之需求(1)公司名稱:台灣大旅行社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100%投資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308374(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5000(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000(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營運週轉金之需求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32300(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2385.計息方式:2.896%6.還款之:(1)條件:龍星車隊股份有限公司:每月20萬 台灣大旅行社有限公司:每月10萬(2)日期:按月還款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55000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5.69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