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將共判刑7年7月
被害人向法官說,前年8月首度搭陳某的車,他講話很和善,還堅持不收錢,隔沒多久二度搭上他的車,陳某請她喝優酪乳,醒來後,她已經躺在汽車旅館裡,慘遭性侵。陳某威脅她「如果妳不聽我的話,我就告訴妳老公,他會跟妳離婚,妳就必須回中國,以後我叫妳出來上床妳就得出來」。
數日後,陳某在路上攔住被害人,表示「我們已經講好了(做)兩次,妳就乖乖的跟我走」,並威脅要告訴丈夫,還恐嚇她「注意小孩」,被害人驚恐之下,連續兩次被迫與他發生關係。
沒想到,被害人依約跟陳某做兩次,陳某還是不放手,經常在被害人住處外徘徊、按門鈴,傳簡訊騷擾,揚言被害人不見他的話,就要公布住址、電話及家人姓名,被害人受不了折磨,選擇告訴丈夫及報警。
法院開庭時,陳某強調兩人是男女朋友,他很愛她,因她跟別的男人性交易被他抓包,才扯出糾紛,陳某否認性侵,表示沒做的事情不會承認。
不過,法官檢視陳某傳送的威脅簡訊,加上被害人指證、陳某測謊未過的種種證據,認定陳某說謊,判7年7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