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至2013年執行的第1期程「能源國家型科技計畫」5年經費為新台幣247億元,探索台灣各項潛在可開發的再生能源。但不少立委認為,計畫第1期程的成果僅是初步研究階段,包括產出1萬560篇論文、培養近萬名碩博士生,沒有實質效益,太過浪費。
國科會主委朱敬一備詢時表示,他認為第1期計畫「及格」,在技術創新方面專利獲得1,007件、技術移轉1,069件、技轉金也達新台幣12.7億元;至於論文部分,可以再檢討。
朱敬一強調,如果沒有初步研究,就不會知道台灣哪裡有潛在能源;第2期將直接進行實際開發,由經濟部次長杜紫軍做計畫總主持人。他說:『(原音)現在比較成熟的(技術)就是太陽光電跟風力,廢棄物能還可以,可是將來的東西,現在沒有人講的定。所以我們探測可行性,找到一些重點,開始去做,但真正做到商轉要配合國際的技術,國際技術到什麼地步才有可能商轉。』
朱敬一強調,第2期計畫一定要繼續做,否則才是浪費經費,但再生能源要多少年才能實際商轉,則要看國際技術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