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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廣告物優先查處 下週實施

中央社/ 2013.05.08 00:00
(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8日電)台北市建管處今天表示,台北市政府將率全國之先,訂定7類違規廣告物的優先查處原則,違者將依法開罰及強制拆除。

台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指出,台北市身為政經首善之區,卻常因新舊招牌雜沓而遭詬病,因此,北市府將率全國之先,訂定違規廣告物的優先查處原則,著手整頓台北市的廣告市容。

建管處長張剛維表示,有7種類型的違規廣告物屬於重大違規,將列入優先查處範圍。包括市地重劃、區段徵收且需辦理都審或已辦理美化更置廣告物等區域;應申請雜項執照的廣告物;結構、面板損毀或妨礙公共安全、消防救災的廣告物。

另外,還有妨害市容景觀、公共交通的廢棄廣告物或規格不符的廣告物;廣告文字圖案有礙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習慣;屋頂樹立廣告物;所有權人或管委會檢舉的違規廣告物。

張剛維表示,這7種違規廣告物大多屬於影響公共安全、公共交通、市容觀瞻的範疇,一旦經確認違規屬實,將通知限期20天內補辦手續或自行拆除改善,否則即依建築法處以新台幣4萬元罰鍰並強制拆除。

他提醒,商家在設置招牌前可先了解相關規範,若有廣告物疑義,可撥打市民專線199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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