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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縣:已開罰墾丁悠活2次

中央社/ 2013.05.03 00:00
(中央社記者郭芷瑄屏東縣3日電)屏東縣政府今天表示,縣府發現墾丁悠活麗緻有違法擴大營業得狀況,已開罰2次。墾管處說,當初就告訴業者必須申請環評。

從民國88年開發至今,今年4月才送請環保署環評審查的墾丁悠活麗緻渡假村開發案,因涉「未環評先營運」,經人檢舉後,環保署今天宣布將轉請內政部墾丁公園管理處,命令業者停止開發行為,現有違法營業區域必須停止,並依法裁罰,裁罰金額正由環保署計算。

墾丁悠活麗緻渡假村曾是「少年Pi的奇幻漂流」男主角蘇瑞吉學習游泳、浮潛地點。4年前國際名導演李安拍攝團隊到墾丁勘景,近百人劇組,2年內入住悠活多次。

墾管處表示,悠活麗緻民國88年間取得建築物使用執照,申請的是「住宅」,但隨遊憩量增加,不少「住宅」變相營運旅館或民宿。

墾管處表示,悠活麗緻提出申請時,只核定變更渡假村內第1、2區建築物作為旅館使用,其他4區因牽涉到私人土地等不符法令問題,沒有核定。

雖然悠活繼續提出另4區的申請,希望能與第1、2區切割,並規避1公頃以上必須做環境影響評估的規定,但墾管處認為,悠活是6區一起營運,不能切割,必須要做環評。

屏東縣政府表示,民國95年縣府核定悠活的旅館間數是116間,但民國96年和101年,縣府稽查發現悠活實際營業的間數是410間,違反擴大營業事項,2次都開罰最高罰則新台幣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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