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任委員石世豪表示,會再與電信業者加強溝通。
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副秘書長、台灣大學電信工程學研究所教授林宗男今天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指出,依照台灣的薪資水準比較發現,台灣月租費外的平均通話費率為日本的1.45倍、新加坡的2.1倍、韓國的2.7倍、香港的2.9倍、大陸的6.25倍,非常不合理。
對此,電信業者表示,不完全清楚消基會的比較標準,由於資費是非常複雜的設計,比較各國情況時,必須考慮到底是比較高、中、低哪一種資費方案?有沒有把贈送內容如,前10分鐘免費、網外贈送100分鐘等因素考慮進去,還是只比照牌照價?更別說需要扣除匯率、市場購買力等的因素,而大陸有些資費方案是「雙向收費」,如果沒有排除,恐陷入「蘋果比橘子」的盲點。
也有電信業者指出,大陸目前並沒有推出網內互打免費方案,國際間也少有上網吃到飽的服務,但網內互打免費、上網吃到飽都是台灣業者的特色,可見國內電信業者仍推出不少利多予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