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單親母親,發現女兒遭同居男友性侵後,竟疑似為再婚,逼女兒改口「網友做的」,身為人母竟也謊稱,「當天因兩人吵架,為報復才拿男友精液抹在女兒下體,報警誣告」。法官審理時未採信單親母的說法,仍判男友10年刑。
案發當時,女兒向單親母表示遭性侵,母親隨即向警方報案,雖嫌犯男友否認犯案,狡辯「當天與女友做愛時,女友不滿他一直喝酒,才會誣陷」;但因性侵事實明顯,男友仍被收押。
不料,案件發生隔天,單親母竟要女兒改口,「被網友性侵」,自己也翻供,「將男友精液塗在女兒下體」;受害少女委屈的表示,「擔心媽媽為此事自殺,不敢說實話。」
法院審理時認為,少女下體深處驗到單親母同居人的精液,唯有確實發生性行為,才可能有此狀況,加上單親母與男友供詞反覆,仍判性侵男友10年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