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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益世聲明否認恐嚇得利 將依法提起上訴

NOWnews/ 2013.05.01 00:00
記者王鼎鈞/台北報導

前行政院祕書長林益世涉貪,昨(30)日被處以7年4個月有期徒刑。林益世透過律師發表親筆簽名聲明,否認有任何恐嚇行為,將依法提起上訴。

台北地方法院昨日審結林益世被控貪污案,依公務員假借職務恐嚇得利罪、財產來源不明罪,判林益世7年4個月徒刑、褫奪公權5年,併科罰金新台幣1580萬元。

林益世的母親沈若蘭、妻子彭愛佳、舅舅沈煥章和沈煥瑤被訴洗錢部分,均獲判無罪,全案可上訴。

林益世聲明,「依法院新聞稿意旨,陳啓祥的供詞無法盡信,不排除有混淆視聽的意圖,其自行提出的光碟,有多處遭到故意剪輯,對話語意失真,此部分已獲得澄清。」

他說,「關與恐嚇得利有罪部分,本人絕無任何恐嚇行為,將依法提出上訴,請求救濟。」

政府清廉形象受損 總統府:尊重司法

林益世被視為馬英九總統的愛將,本案也重創馬政府形象,馬總統去年還曾宣示,「不論涉案人員層級有多高,範圍有多大,人數有多少,我們絕不拖延、護短、硬拗,該辦到哪裡,就辦到哪裡!」

判決出爐後,總統府發言人李佳霏表示:「尊重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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